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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4号 关于开通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服务及接口

来源:海关律师阅读:2528+

【发布部门】海关总署

【发文字号】公告2020年第54号

【发布日期】2020年4月9日

【实施日期】2020年4月9日

【法律类别】申报与通关

【效力层级】规范性文件

【时效性 】现行有效

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4号

(关于开通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服务及接口的公告)

为加快货物通关,促进贸易便利,方便进出口收发货人及时掌握货物通关状态,现将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服务开通及接口规范事宜公告如下:

  一、收发货人可通过“互联网+海关”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、“掌上海关”APP、“掌上海关”微信小程序订阅本企业申报报关单回执数据。订阅方式详见《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说明》(见附件1)。

  二、为适应企业信息化管理需要,收发货企业可按照《报关单回执报文格式》(见附件2)解析、处理回执数据。

  三、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使用说明、回执报文格式如有变更,将通过“互联网+海关”一体化网上办事服务平台“文档资料”栏目及时发布。

  以上事宜可咨询海关服务热线:12360。

  本公告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  特此公告。

  附件: 1.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说明.docx

2.报关单回执报文格式.zip

  

  

海关总署

  2020年4月9日

附件1

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说明

收发货人可通过“互联网+海关”、“掌上海关”APP“掌上海关”微信小程序订阅本企业申报报关单回执数据。回执数据推送至短信、“掌上海关”APP“掌上海关”微信小程序、客户端软件。

一、“互联网+海关”订阅短信接收

(一)办理订阅

“互联网+海关”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货物申报“报关状态订阅”菜单办理回执数据订阅。

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4号 关于开通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服务及接口(图1) 

操作步骤:

1.选择推送方式

用户勾选短信推送方式,输入手机号,填写验证码。

2.选择订阅方式

选择订阅方式,可按照具体业务单据编号、企业或个人进行订阅。

3.选择订阅内容

订阅报关单回执数据时,请勾选报关单选项。如选择的订阅方式为按照业务单据编号订阅,请输入准确的报关单编号。

4.数据订阅

填好上述各项信息后,点击订阅按钮,系统提示“数据订阅成功”。

(二)查看订阅记录

用户可在数据订阅记录列表中查询所有订阅记录。

(三)取消订阅

可对订阅记录做取消订阅操作,系统不再推送数据。在订阅记录列表中,选中需要取消的订阅记录,点击取消订阅按钮。注意:只能对当前有效的订阅记录取消。

(四)推送订阅数据

数据订阅成功后,相关信息通过短信推送。

二、“掌上海关APP、“微信小程序”订阅及接收

收发货人可通过“掌上海关”APP“掌上海关”微信小程序订阅本企业的报关单回执数据。订阅后,系统通过“掌上海关”APP“掌上海关”微信小程序向企业用户推送已订阅数据。

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4号 关于开通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服务及接口(图2)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4号 关于开通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服务及接口(图3)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4号 关于开通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服务及接口(图4) 

三、“互联网+海关”订阅客户端接收

(一)数据订阅

“互联网+海关”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货物申报“报关状态订阅”菜单办理回执数据订阅。

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4号 关于开通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服务及接口(图5) 

操作步骤:

1.录入数据交换客户端信息

录入接收推送数据的数据交换平台客户端ID和对应的IC卡号。

2.选择订阅内容

勾选订阅报关单状态回执数据,并勾选所需的状态回执类型。

3.设置订阅有效期

用户设置订阅有效期。系统默认订阅有效期最长时间为1年。

4.数据订阅

填好上述各项信息后,点击数据订阅按钮,系统提示“数据订阅成功”。

(二)查看订阅记录

可在数据订阅记录列表中查询本企业所有订阅记录。可刷新查看列表中的订阅记录和状态。

(三)取消订阅

如不再需要订阅数据,可取消订阅,系统不再推送数据。在订阅记录列表中,选中需要取消的订阅记录,点击取消订阅按钮。注意:只能对当前有效的订阅记录做取消。

(四)订阅延期申请

企业可对当前有效的订阅记录做延期申请。

在订阅记录列表中,选中需要延期的订阅记录,点击延期按钮,可选定未来一年以内的任意日期。

注意:只能对当前有效的订阅记录做延期申请操作。

(五)推送订阅数据报文

数据订阅成功后,数据将推送至企业导入客户端,企业可按照报文格式及说明解析报文,通过定制化开发自动处理订阅回执数据。

 

 

 

 

文档编号 

版本编号 

报关单回执报文格式V1.0

制定说明

编号:

文件状态

[ ] 草稿

[ ] 正式发布

[ X ] 修改稿

当前版本

V1.0

完成日期

2020-03-24

编制


审核


批准



日期

版本

描述

作者

文档状态

2020-03-24

1.0

初稿。

刘正红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1. 报关单回执报文清单

报关申报系统推送回执报文接口规范,依照系统功能划分定义了以下XML接口文件:

1:报关单推送回执报文接口XML文件

序号

接口名称

包含内容

1. 

报关单推送回执报文

报关单海关回执

2. 报关单推送回执报文

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4号 关于开通报关单回执数据订阅服务及接口(图6) 

2.1. 格式定义

<?xml version="1.0" encoding="UTF-8"?>

<DEC_RESULT>

<CUS_CIQ_NO>数据中心统一编号:关检关联号</CUS_CIQ_NO>

<ENTRY_ID>报关单编号</ENTRY_ID>

<NOTICE_DATE>通知时间 yyyy-MM-ddTHH:mm:ss</NOTICE_DATE>

<CHANNEL>回执代码:

L-海关入库回执

E-退单回执

J/G-审结回执

A/D/Z-删单回执

P/K/W/I/X-放行回执

R-结关回执

C-查验通知回执

</CHANNEL>

<NOTE>回执说明</NOTE>

<CUSTOM_MASTER>申报地海关</CUSTOM_MASTER>

<I_E_DATE>进出口日期 yyyy-MM-dd</I_E_DATE>

<D_DATE>申报日期 yyyy-MM-ddTHH:mm:ss</D_DATE>

</DEC_RESULT>

2.2. 字段说明

DEC_RESULT

序号

字段名称

字段含义

类型

说明

1. 

关检关联号

CUS_CIQ_NO

VARCHAR2(18)

数据中心统一编号

2. 

报关单编号

ENTRY_ID

VARCHAR2(18)

内网返回的报关单号

3. 

通知时间

NOTICE_DATE

VARCHAR2 (19)

YYYY-MM-DD”T”HHMMSSmm,日期与时间之间用“T”作分割符。yyyy-MM-ddTHH:mm:ss

4. 

处理结果

CHANNEL

VARCHAR2(1)

回执代码:

L-海关入库

E-退单

J/G-审结

A/D/Z-删单

P/K/W/I/X-放行

R-结关

C-查验通知

5. 

回执说明

NOTE

VARCHAR2(255)


6. 

申报地海关

CUSTOM_MASTER

VARCHAR2(4)


7. 

进出口日期

I_E_DATE

VARCHAR2(10)

yyyy-MM-dd

8. 

申报日期

D_DATE

VARCHAR2(19)

yyyy-MM-ddTHH:mm:ss

2.3. 示例

<DEC_RESULT>

<CUS_CIQ_NO>I20200000000172690</CUS_CIQ_NO>

<ENTRY_ID>220120151000001016</ENTRY_ID>

<NOTICE_DATE> 2020-03-24T16:40:07</NOTICE_DATE>

<CHANNEL> E</CHANNEL>

<NOTE>退单或入库失败;提运单号在进口舱单中找不到;贸易方式代码为非法码 (不能允许的监管方式); </NOTE>

<CUSTOM_MASTER>2201</CUSTOM_MASTER>

<I_E_DATE>2020-03-24</I_E_DATE>

<D_DATE>2020-03-23T11:10:07</D_DATE>

</DEC_RESULT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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